


(通讯员 周妍 刘琳)我校法学院赴绥宁县暑期实践团由十七名同学组成,在刘顺峰老师的指导下,赴绥宁县开展一系列有关法治宣传的暑期实践活动,旨在促进法律下乡,助推当地发展。
7月8日上午,我队队长带领调研组和宣传组共九名队员前往大元镇村民委员会。经与当地沟通对接,主讲人开展了一场以常见农村民事法律纠纷为主题的法律讲座。主讲人用通俗生动的语言向当地居民讲解了常见民事纠纷的法律原理、解决途径和注意事项。此次宣讲进一步提升了当地居民的法治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午,队员采访了村委会书记杨文淼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经过询问得知当地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争地种菜、基建地使用、水电使用等方面,及村民缺乏法律知识,习惯粗鲁地解决纠纷的做法。村委会工作人员面对村民间矛盾纠纷时,会上户进行调解,若无法达成和解,村干部会向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坚持分层次解决,尽力在基层化解矛盾。为了更好地为当地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当地专门设立了“法治学院”调解机构,学院调节员经过为村民调节矛盾的专业培训,并携手专业律师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通过采访,队伍了解到当地法律在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便于为当地法律实施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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