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师大之星”评选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形成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好氛围好风尚,促进学生养成执着的信念、优良的品德、丰富的知识和过硬的本领,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第十六届“师大之星”评选及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3月—5月下旬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群众公认和好评;
4.身体健康。
(二)参评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能申请参加评选: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
4.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5.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有突出表率作用;
6.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突出成绩者;
7.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四、评选程序
在《湖南师范大学“师大之星”评选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革,分为报名、初选、答辩、颁奖四个环节进行,通过各轮淘汰评选出“师大之星”10名(男生5名、女生5名)、“师大之星”优胜奖10名(男生5名、女生5名)、“师大未来之星”若干。
五、组织办法
(一)选手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25日—4月6日
2.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评选登记表”,填写自我推荐语、他人(可为老师、同学)推荐语,并提供个人学习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办打印并加盖公章)、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各学院均需推荐不少于2名优秀学生代表(男、女生至少各1名)参加评选。
4.相关材料于4月6日(周二)12: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316办公室,电子档发至stustar@126.com。
(二)初选
1.时间:4月8日
2.内容: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确定30人(男、女各15人)进入复赛,复赛选手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学生工作部(处)星网公布。
(三)答辩分享会
1.时间:5月中旬
2.内容:30位入围选手对大学期间的学习、成长、成功经历进行展示,并回答评委、学生、网友的提问,由评审团现场评分。
答辩分享会安排另文通知。
(四)颁奖典礼
1.时间:5月中旬
2.内容:男生前5名、女生前5名颁发“师大之星”奖杯;男生6-10名、女生6-10名颁发“师大之星优胜奖”;对低年级表现优异的若干选手颁发“师大未来之星奖”。
六、奖励办法
获得“师大之星”称号者,学校奖励每人15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获得“师大之星优胜奖”奖励每人800元、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师大未来之星”奖励每人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获得“师大之星”称号的2021届毕业生,将优先选拔为毕业生毕业典礼发言代表。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表现优异的学生参评,并积极组织全院学生参与到“师大之星”评选活动中来,并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优秀学生的教育培养力度,强化典型示范教育的效能。
2.各学院要在人力、物力和政策上给予参赛选手充分支持。参赛学生必要的参赛经费可从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中列支。
3.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316室,联系人:阎威臻,联系电话:0731-88872050
组委会网站:星网
组委会邮箱:stustar@126.com
附件:
湖南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师大之星”评选报名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23日